學員一般參考資料

練功須知 ─ 資料整理提供者:張新加教練,基隆市副總幹事兼訓練委員會召集人

一、 練功要有信心、恆心、耐心

二、 要選擇適當的煉功場地。

三、 穿著寬鬆的衣服,帶著愉快的心情練功。

四、 有下列情形不宜練功: A飽食或飢餓、B氣候突然變化、C心神不寧、D疲勞過度

五、 練功前先要調身、再調息、調心。

六、 練功當中不宜有預執忘念、著意心別、雜念攀緣、心隨外動、搔抓癢觸、久忍小便、猝呼驚叫、對景歡喜。

七、 要依照功法、按部就班、逐步修練

八、 練功畢要導引按摩,忌大聲說笑、發怒、抽煙、納涼、洗冷水、冷飲冷吃。

九、 要有外丹功非"藥"無法治病,但有保健、復健功能之觀念。

十、 練功汗多衣濕,須擦乾,換乾衣,勿吹冷風。

十一、 練功一段時日,身體若有不適,小則忍耐,大則看醫生。身體強健後,忌縱慾暴飲。

十二、 練功時辰宜在卯、酉、子、午。練功時間:一般以一時至一時30分為宜;初學者由短(20分鐘)逐漸增長;各人體能不同,最好以練功畢,感最舒適所需時間(不超過二小時) 為度。